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4〕18号)要求,现将省科协提名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与名额
省科协提名项目分基础类、应用类和科普类三个类别;江苏省土壤学会可通过省科协间接提名,间接提名基础类或应用类项目,可提名至多2项。间接提名科普类项目数量不受限制。提名的项目中,同一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不超过1项。
(提名数量:省科协不超过19项( 其中10项为科普项目),省教育厅不超过192项( 归口部属省属高校) , 省卫生健康委不超过146项( 归口全省医疗单位) ,省国防科工办不超过100项( 归口专用项目) ,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不超过20项,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不超过20项, 苏州实验室不超过20项( 全部为材料领域项目) , 省农业科学院不超过11项( 全部为农业领域项目) , 省总工会不超过11项( 全部为工人创新项目) , 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各不超过4项( 其中省自然资源厅、 南京海关各不超过3项))
二、提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筛选。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工作组织,加大提名重大原创性成果的力度。对省科技领军人才牵头“揭榜挂帅”攻关成功的项目,提名时不受提名单位指标限制,优先提名。对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实验室牵头完成的项目,提名时不受提名单位指标限制。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二)严格审核把关。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提名单位应履行提名责任,对被提名项目及第一完成人的资格条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被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配合做好把关。
(三)履行公示制度。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
三、提名材料报送
(一)提名材料填写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实行在线填报,被提名项目注册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提名书》,提名渠道选择“江苏省科协”。
(二)提名材料报送
提名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1. 电子版材料
(1)请于2024年2月8日前提交至学会邮箱trxh@issas.ac.cn,经常务理事会评审通过后须在所在单位公示7个自然日。
(2)公示后于2024年2月21日完成系统在线提交;同时,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不含附件)PDF版、《提名汇总表》(附件2)WORD 版发送至邮箱:jskxzrb@163.com。
2. 纸质版材料
(1)提名函1份。由提名单位提供,包括:被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和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提名汇总表》,提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公示情况说明1份。各提名单位应汇总被提名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结果,并出具1份总的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纸质版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6份(不含附件)。科普类项目还应提供正式出版的实体作品2份。
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2月22日17:00前寄送至指定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
基础类和应用类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东楼一楼 (联系人:顾弘彦)。
科普类项目纸质材料和作品实物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18室(联系人:刘红)。
联系人:顾弘彦 025-86670830 13605164157
刘 红 025-83625068 18900672398
宰 俊 025-83625037
《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下载链接(含提名书):
省科协通知附件word版下载链接见文末